前陣子,《溝通平台》湧現幾則讚美派報員風雨不改地為報紙訂戶服務的文章,令人對派報員肅然起敬。
然而,我們這班在新山縣S區的報紙訂戶,卻面對當地一家派報社所實施的一套不公平及不合理的服務與收費制度!
第一,報紙訂戶必須每月繳交3令吉的派報費,否則派報員就不派報。在我北馬的家鄉,訂戶根本不需
繳交這種費用。當我們要有關的派報社老闆解釋時,他施施然說:“每月3令吉,很多咩?”我屈指一算,我家這條道路總共有百多間的屋子,左鄰右舍大都跟他訂閱報紙;他一趟下來,單單這條路,便有百多元入賬了!其實,一份華文報是RM1.30,但報社已先賺了一筆,為何還要向訂戶收額外的錢呢?
第二,沒派報,錢卻照收!眾所周知,報業公會訂下每年有8天休假日。在這8天裡,是完全沒有派送報紙的服務的。
在這8天有出版報紙卻沒派送的情況下,這區的派報員仍舊照樣向我們這些訂戶收取這8天的報費,即是RM10.40!合理嗎?公平嗎?而訂戶在這些天裡,還要自掏腰包去買報紙。
世上竟有貨物沒送上門卻明目張膽收錢的事!這究竟是甚麼道理?
但是,那派報社的老闆振振有詞的說:“這是報業公會規定的,而我給你的那張《訂戶付款卡》也申明這8天是沒有回扣的。”我趕忙將那張《訂戶付款卡》拿來一看,裡面印著“此全年8天報業假期,將無回扣訂戶!8天報業假期之收入將視作為其他公共假期之津貼。”我找來找去,並沒有“這是報業公會規定的”這個條例。
報業公會肯定沒有“沒派報,錢照收”的章程!那麼問題應該是出在報社了,因為在這報業假期裡,報館沒分配報紙給派報社,卻硬硬要派報社給這8天的錢!所以,派報社只好轉向訂戶開刀了!
(編安:大馬主要華文報一年只休假4天,而且供給代理或派報社多少天的報紙,就收多少天的錢,“沒有分配報紙卻硬硬要派報社給錢”的事情,是不會發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