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貪會副主席(防範)查卡利亞提醒公眾,不要以為在華人農曆新年送禮及收禮是一種文化習俗而已。他說,如果處理不當,收送禮物涉及利益關係,便是一種貪污行為。
這樣的“提醒”,並不新鮮,一般公眾,相信都會和我一樣,一笑置之。不因什麼,只因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更何況,貪污或賄賂,無日無之,也隨時隨地可為,又何須等到新年?
我不想和反貪會爭論送禮收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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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想借這個機會,告訴大家一個李敖“還禮”的故事。
李敖是誰,不必我多說。有人欣賞他的文采,有人折服於他的辯才,有人說他玩世不恭。他出任台灣立法院委員(相當於我們的國會議員),雖然只是短短的一屆,但其怪行之多,言論之出位,卻是無人能比。
李敖的研究室門口,貼了一張條子,表明他不收禮物。有一回,他和國防部長李傑辯論軍購問題時,直指美國當台灣是狗,李傑辯說台灣不是狗,李敖就拿了一本裡頭有提到“美國當我們是狗”的書借給李傑;李傑讀了之後,幾天後派了一位將軍把書送還給李敖,並順便給李敖送了一枝價值約一千多令吉的“萬寶龍”名筆,以示感謝。沒想到,竟被李敖捉住了辮子,狠狠地奚落了一番。
這個故事,其實不算精彩,精彩的是李敖當時講的另一個故事:
美國前副總統韓福瑞當年競選時,有人送了他一卡車的啤酒,這在美國是不被允許的,因為這份禮已超出了法定的政治獻金額數。但好個韓福瑞,他就當眾拿出一瓶啤酒,打開來咕嘟咕嘟的就喝了,其他的啤酒則全數退回去。
瞧,這就是所謂“政治藝術”!韓福瑞當時若把所有的啤酒都退回去,恐怕會被人批評他太過不近人情,所以他喝了其中一瓶,就只那一瓶而已,而人情,他收了;禮,則退了。這樣做,既得體,不得罪人,又不抵觸法律。
李敖的“鬼馬”之處,是他借用這個故事,說他如果當眾退回李傑送他的那支名筆,未免不近人情,所以他拿出了自已收藏的另一套名筆,建議把兩支名筆聯合拍賣出去,收入則充作被國防部所起訴的“民主行動聯盟”基金,令李傑哭笑不得,說好不是,說不好也不是。
我們的大官小官,誰沒有收過禮?但面對大禮小禮,誰有韓福瑞的得體?誰有李敖的調侃?
眼下看去,我們的官商勾結、官官勾結、官黑勾結,至今仍然無所不在,小民如我並不在乎那幾份新年禮物,而是在乎反腐肅貪的行動向來都是雷聲大,雨點小,因此愈反愈貪,而民怨也愈積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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