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了李永業醫生在1月23日副刊的文章,講述一位罹患末期腎癌病人無法支付昂貴醫藥費的心酸故事,令我感觸良深。這一類傷心的故事其實經常在我們的門診部上演。由於大馬沒有全民健保,癌症治療費又普遍的昂貴,所以大馬的病人經常面對金錢的壓力。
在國外服務多年後回到了本國,讓我見識到馬來西亞的癌症服務光怪陸離的現象。大馬有世上頂尖的電療儀器,卻都在私人醫院。大馬的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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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有機會使用世上任何最先進和有效的化療與標靶治療的藥物,可是許多病患卻沒有機會,或沒有能力享受這些服務。試想想一個月兩萬塊的藥物有多少人能付得起?
缺少正確的資訊和管道讓許多癌症病患錯過了可以得到援助的機會。其實許多藥公司是有提供一些病人補助計劃的。
一些慈善團體和福利社也有贊助病人治療的基金。這一類的援助通常是提供給政府醫院的病人,可是我們卻沒有甚麼管道讓眾多的病人知道他們可享有的援助。
另一方面,由於癌症醫生嚴重缺乏,許多病人在罹癌之後,沒辦法得到完整或正確的資訊,而投錯醫生或得不到正確的治療。其實,除了淋巴癌、血癌和睪丸癌之外,大多數所謂的“固體器官的癌症”(Solid organ tumour),例如乳癌、肺癌、肝癌等,在病情蔓延到其他器官(既無法用手術清除)的時候,任何藥物治療也只是延長壽命而已,並沒有辦法根治。
許多基本的治癌藥物,政府是有資助的,而許多昂貴的“標靶治療”藥物,其實也沒辦法治愈後期的癌症病患,充其量也只是延長數個月的生命罷了,病人卻經常需要為此付出昂貴的醫藥費。也許在變賣家產或舉債治病之前,病人能瞭解他所做作的治愈的真正目的的話,就會三思而後行了。
一個常見的現象是癌症病人見了醫生之後,在沒有經過太多的解釋和檢驗後,就被指示必須要馬上開刀切除腫瘤。在付了一兩萬塊的開刀和醫藥費之後,才發現病情早已蔓延到身體其他的多個器官,所付出的金錢是白費的。見到這樣的事情總會讓人感到痛心和氣憤,可是到了那個階段也已太遲了。病人需要有一些基本的知識才能保護自己,在這樣的情況發生之前,他們該堅持主治醫生做足夠的檢驗,(例如:照電腦斷層攝影圖,和病理醫生及癌症內外科醫生討論後)才能決定開刀是否是最佳的治療方針。
而對早期癌症病患來說,最重要的決定莫過於選擇一位經驗豐富的癌症外科醫生,為他們把腫瘤全部切除(開刀切除腫瘤最忌沒有切除乾淨)。但這類醫生在馬來西亞也是嚴重的缺乏,舉個例子:我曾見到某診所婦產科醫生“兼職”為病人做乳癌切除手術,卻不曉得在切除乳癌的當兒也需要把腋下的淋巴腺切掉,造成病人必須再做第二次的手術,導致許多無謂的精神和肉體的痛苦,也浪費了金錢與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