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對《快樂週日》內的主編手記回應看法。
在媒體報導趙明福事件中所採取的手法中,我同意副刊主編手記裡提出的觀點――不能盲目煽情和濫情。
我還記得當趙明福事件剛發生時,《活力副刊》特別製作了明福事件特輯。當時剛好在事件演變得最熾烈的時候,大部份媒體都以煽情,以及在沒有確鑿證據或事實(到現在驗屍結果還不能結案)的情況下,就一面倒的把帳算在雪州反貪局頭上。
可能媒體們掌握了普羅大眾所不知道的真相,不然,怎麼連時時刻刻都標榜中立的華文報都表現得這麼煽情?
我相信星洲日報同仁對趙明福這位前同事有更多的接觸和認識,也對他的猝死感到悲憤。但媒體不是該在事實未確定之前,必須冷靜和客觀來報導事件嗎?
直到今天,驗屍庭上竟然不是對死因作出報告,而是任由有關官員和律師爭辯死法!
副刊組製作的明福事件特刊中,提出了不要訴諸悲情,悼念之餘,應就此事有發人深省之處,這包括媒體在事件發生當中不停要他的未婚妻作出決定的做法是否合乎人道?
當一個家庭發生悲劇時,家屬需要的是關懷,重大事件並不適宜在此刻做決定。但趙明福所屬的政黨黨友及直屬上司就一而再、再而三的向媒體發言及建議家屬們向首相提出成立皇家委員會調查這起事件――這是我深感遺憾之處。
原來,大家寄予厚望的政黨在處理這些事,還是只有跑回“訴諸悲情和煽情”的方法,難道不能更成熟的帶領民眾用最適宜的方法來處理嗎?一位在該政黨辦事的朋友告訴我,他所屬的區會在事件發生後就辦了“穿黑衣,點蠟燭”的悼念活動;但是,現場來響應的,點了些蠟燭,喊了幾句口號就散場了。這根本就是表面功夫。
我也記得在明福特輯的同期內容,有陶傑的文章,觀點恰好就和副刊的內容相呼應。文章指出:社會成熟或不成熟,可以從對這類悲劇的反應中分辨出來。這觀點我同意。(星洲日報/溝通平台‧《星洲日報》讀者:林建興)